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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某中学一名高中女生为避免被同学欺负,在一年多时间里,通过给同班女生送钱和买各种物品,向男生交保护费等方式,先后累计花费约10万元。
小雨(化名)是2006年高一下学期转学到这所中学的。她没想到的是,这次转学,却成了噩梦的开始。小雨说,因为自己身材较胖,常成为周围同学恶作剧的对象。有的同学拆掉她的桌椅,有的同学在她的椅子上钉钉子,把涂改液倒在椅子上……女生李某原来是小雨的初中同学,知道小雨家有钱,就向小雨收取每月1000多元的保护费,还威胁小雨说不交的话,就找人打她。小雨拒绝了李某的要求,而后便常在校门口遭不明男生的殴打。
高二下学期,小雨被分到文科班。班里的古某、郑某、黄某和兰某常常让小雨给她们买各种物品。小雨很怕被同学孤立、欺负,就答应了她们的要求。每天早上去上学时,小雨都按照4个女生的要求送早餐。
除此之外,小雨还经常给4人买东西。在小雨提供的一份清单里,上面写着小雨陪这些人逛街买的各种物品,如1800元的索爱手机、1800元的李宁衣裤、6800元的索尼照相机等等。
小雨为寻求保护花费的巨资,并没有给她带来安全,小雨还是不断被人打。有天晚上9点30分许,母亲肖女士接小雨放学,在等公交车时,突然两个穿校服的男生冲上来,当着肖女士的面打了小雨两个耳光后转身就跑。而小雨平时挨打更是家常便饭。
因为担心挨打,小雨在高三开学后,就再也不去上学了。此事正在处理当中。(摘自《大河报》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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