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北京“上访村”神秘面纱
 
2007-05-10 09:27:58

  2007年4月7日上午,于建嵘又一次走进了北京东庄,这个在中国版图上目前不同于一般意义的村庄。

  于建嵘已经说不清自己来东庄多少次了。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为评估新《信访条例》实施近两年来的绩效,他和课题组成员从2006年12月起,便将“家”搬到了这个因聚居上访者而“著名”的村庄。

  4个月后,通过对560名上访者进行访谈和问卷,两份调查报告写了出来。调查结果让于建嵘和课题组成员焦虑不安。调查报告显示的情况表明:新《信访条例》实施近两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压制上访群众,甚至变象打击报复的现象依然存在,信访形势不容乐观。

  东庄缘何成了“上访村”

  东庄位于北京永定门地区,这里紧邻北京南站,交通便捷,“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人民来访接待室”、“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民来访接待室”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来访接待室”都聚集在这方圆几百米的地方。因此,这里成了进京上访者聚居的首选之地。

  年过古稀的上访者商学珍就住在东庄,而且一住就是3年多。

  3年前,已经从山东省济南市再生物资公司退休的商学珍因一起感情纠纷被打伤。直到现在,商学珍还是一直犯头疼,大小便失禁,并伴有遗精现象。他到公安局报案后,公安机关经过法医鉴定,认为构成轻微伤,属于治安案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又多收了他60元鉴定费。为此,商学珍怀疑公安机关弄虚作假,随后他向公安机关索取法医鉴定结论书又遭到拒绝。拿不到法医鉴定结论,他到法院起诉又被拒之门外。无奈之下,他踏上了漫漫上访路。

  和商学珍一样住在东庄的上访者众多。社科院的调查报告数字显示,“上访村”平时大约有2000名访民,而“两会”或国家重大政治活动前后,上访人数会增至万人。这个庞大的上访群体在上访村形成了一种独特的“上访文化”。

  在“上访村”,访民的生活条件十分恶劣。由于长期上访,他们没有丝毫收入,只得以乞讨和捡垃圾为生。露天居住的访民举目皆是。在“上访村”路边的小摊上,国家颁布的各种法规应有尽有,大到《宪法》、《信访条例》、《拆迁法》,小到各地颁布的法规、规章,不一而足。小摊上最引人注目的东西是以上访者的上访经历为蓝本而改编成的《上访歌》。有一位访民还当着记者的面用家乡的沂蒙小调唱起了《上访歌》,唱到伤心处,声泪俱下,很具有感染力。

  社科院的调查报告认为,进京上访人员长期聚集在一起,会出现许多意想不到的问题。比如,上访人员的相互影响,对各自的案件传递一些错误信息,造成各种传言流行,在这里容易形成自发组织上访的“集体行动”。

  上访者“告御状”为哪般

  2005年5月1日,新《信访条例》正式实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的原则曾短暂缓解了上京信访的形势。此后,各地纷纷开展“变上访为下访”及“大接访”的活动,以图消除进京上访。

  然而,社科院的调查显示,许多上访者是由于对答复不满意或者对地方领导人不信任,再次进京上访。社科院的调查也表明,超过60%的访民希望通过进京上访引起中央领导的重视,问题可以直接解决。而且也确实有访民因上访得到中央领导的重视而解决了问题。

  2004年底,农民张丽反映她家的一个临时房屋被拆迁,但是她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在上告这个问题的时候,为了增加分量,顺便把村干部、乡干部在退耕还林补偿款等方面的问题,也抖出来了。因为她所在县在国家信访局外面有人截访,所以通过在京打工老乡的帮助下才把状纸递进去了。结果,引起了国家信访局有关领导的重视。该县信访办立刻责成她所在的乡政府解决补偿,但前提是不要再来北京告状了,并给了她200元钱,让她回家。回去后,补偿问题圆满解决。

  在调查中,课题组同时发现,大多数访民也知道通过上访直接解决问题的可能性不大。他们上访的主要目的是催促办理。超过半数的访民希望得到中央的批文。60.71%的上访者进京上访的目的主要是把问题反映到中央来,让中央知道情况。还有59.77%的访民表示,到北京上访的目的是给地方政府施加压力。

  最令上访者寒心的是什么

  于建嵘告诉记者,由于在基层上访过程中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一些上访者的信访诉求已经发生改变。在他们看来,他们在信访过程中所形成的问题要比最初他们要解决的问题严重得多。此前要反映的问题解决与不解决已经变得无关紧要。

  58岁的黄进安原来是一个包工头。1999年6月,他承包了河南省驻马店市豫剧团住宅楼工程。然而,工程完工后,60万元的工程款对方分文未付。为此,双方不惜对簿公堂。黄进安最终胜诉。官司打赢了,法院却不执行,黄进安还是拿不到一分钱。无法面对300多名民工讨要工资的目光,黄进安开始背井离乡到北京上访。

  8年过去了,黄进安的案件成了一个“悬案”。然而,他给记者的材料中,更多是反映他在上访过程中的不公待遇。在和记者的访谈中,他反复叮嘱记者:“我的案子不重要,我们上访群众的真实生活你一定要反映反映。

  专家两大建议

  民革中央调研部研究员蔡永飞认为,现有国务院的《信访条例》只适用于行政机关,范围狭窄,法律效力也比较低。而规范和调整信访活动应当是体现和实现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保护和规范公民基本权利的规范,应当是宪法性规范,必须由全国人大进行立法。

  蔡永飞大胆建议,在全国人大建立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的“全国人大信访监察委员会”,这个委员会在全国人大机关中不设办事机构、不直接接待来访,而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信访局隶属于这个委员会,作为办事机构,接待信访。这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信访机构就是中央信访机构,上访人员到省城上访就等于到了首都。同时,于建嵘建议尽快出台《信访法》。(据《民主与法制》2007年第9期王建/文)

    

(责编:刘金兰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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